參展資訊
展覽日期
日期:2025/7/24(四) - 7/27(日)
時間:10:00 AM ~ 6:00 PM (最終日展至5:00 PM)
※恕不開放12歲以下兒童入場參觀
展覽地點
台北南港展覽館1館4樓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4樓 觀看地圖
主辦單位
- 社團法人台灣生物產業發展協會
- 展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單位
- Biotechnology Innovation Organization (BIO)
展區規劃
4F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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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
新藥開發、疫苗製劑、學名藥、原料藥、植物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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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
醫材研發、醫療電子、影像醫學、醫療儀器、複合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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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醫療及基因檢測
基因檢測分析、檢驗試劑、晶片、臍帶血、細胞、抗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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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治療與再生醫療
基因治療、免疫治療、細胞及再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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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健康與智慧醫療
AI人工智慧、大數據醫療應用、物聯網、穿戴式裝置、智慧服務平臺與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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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服務
醫療(事)服務、臨床及臨床前試驗服務(CRO) 、生產代工(CMO) 、法規顧問、藥品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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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藥設備與儀器
生命科學、實驗室儀器、製藥設備(零組件耗材)、生技食品包裝、印刷、整廠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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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O、創新生技、技術轉移、農漁畜牧生物技術、政府生技成果 & 學研育成交流
1F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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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保養
醫美中心、美容保養品、原物料、包材容器、美容儀器、OEM/ODM、美容保養品製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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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
生技原物料、保健食品、健康食品、營養品、飲品業者、OEM/ODM、生技食品製程設備
參展費用
- 攤位尺寸:3公尺×3公尺 (攤位遇水泥柱者,實際面積不足9平方公尺)
- 基本隔間攤位:包括三面隔板、三盞投射燈、地毯、公司全銜招牌一組、接待桌一張、折椅二張、5A獨立電箱及110V插座一個,每一攤位61,425元(含稅)。【勾選含基裝確認繳費後,將不得再辦理基裝退費。】
- 淨地攤位:每一攤位56,700元(含稅)。
- 早鳥優惠: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報名並繳費者,每攤位優惠補助NT$4,200元(含稅)。
注意事項:
- 大會得視展品性質及廠商以往參加主辦單位所辦理國內外推廣活動之紀錄,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參展。
- 報名時每攤位須繳交訂金12,600元(含稅),餘額可開立2025年4月20日到期之支票或以現金匯款,繳清全部費用始完成報名手續。
- 攤位內基本用電500W以外之動力用電、水、特殊用電、24小時不斷電、網路線與電話線,請另行申請付費。
支票抬頭請書寫【展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郵寄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5號3樓
如採匯款方式,請匯至:展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179-10-000655-7華南銀行西湖分行
攤位分配登記
- 於報名截止或攤位額滿時,由大會主辦單位擇定展前適當日期召開,約於10天前,以掛號書面通知予每家參展單位或廠商。
- 在廠商協調會時,依實際報名情形及產品類別統一分區並圈選其攤位位置。(攤位圈選不得橫跨走道)。攤位一旦選定後,廠商不得向大會要求更換攤位或展區。
- 大會將依展出類別、攤位大小、基數積分多寡及報名的先後順序於協調會安排圈選攤位位置。
- 選位規則依以下排序(即由a點至c點):
- 攤位數較多者,優先選位。
- 同攤位數者,依『基數積分』大小排序,較大者優先選位。
※基數積分 : 為近三年參展攤位數量加總
- 同攤位數、同『基數積分』,再依報名日期時間及完成繳費之先後順序,即先報名者優先選位。
範例-同4攤位數:報名日 2023參展攤位數 2024參展攤位數 2025參展攤位數 基數積分 A廠商 8/15 2 4 4 10 B廠商 8/15 0 4 4 8 C廠商 9/15 2 4 4 10
- 未參加協調會之廠商,由主辦單位依當時狀況代選攤位,廠商不得有異議。
- 數家廠商不得合併登記選攤位,主題館方式展出不在此限。
- 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狀況調整廠商展區及攤位位置。
退展規定
- 參展訂金一經繳納,概不退還,且不得以所繳訂金抵繳其他攤位費用;攤位分配後退出參展者,其所繳納之參展費用充作本展覽會宣傳經費支出,不予退還。
- 參展廠商所租攤位,概不得私自轉讓或以非報名時申請之公司名稱(包括贊助廠商名稱)參加展出。如有違反,本會除立即收回轉讓之攤位,停止非報名廠商繼續展出外,對於轉讓者將限制兩年內不得參加大會主辦單位在國內外舉辦之任何貿易推廣活動。
- 參展廠商所展示之產品,必須與本展主題相關產品,否則不得展出,且所繳參展費用不予退還。
參展注意事項
- 本展為提昇展出水準與專業性,與本展主題無關之展品請勿展出,如有違反大會規定,大會有權停止該廠商繼續展出。
- 參展廠商未經大會授權,不得以大會名義製作紀念品販售。
- 本次展覽依外貿協會國內專業展覽一般規定行之。
- 嚴禁廠商展出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權利之產品,如有違反,除要求停止其展出仿冒產品外,並不得參加下屆展覽。
-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補充或修正之。
- 參展廠商之展品,請務必遵守藥事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及「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業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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